关于进一步简化调整申办中国护照材料的通知

2018-12-29 20:00

 

  一、中国公民如已获得塔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或居留,或者已在塔连续停留达180天;遇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或者遇护照损毁不能使用、遗失或者被盗等情形,均可至我馆申请换补发护照(须在《中国领事服务网》预约填表)。申请人应提供在塔停留的证明材料,如塔居留证件、签证,或者其它能证明在塔居留超过180天的证明材料。  

  二、短期出国的中国公民如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等,应申请旅行证。  

  三、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业务时,只要求一位法定监护人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即可。  

  四、本通知事项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