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通知

2020-10-30 21:00

     

  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自当地时间20201170时起,从塔吉克斯坦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全体乘客,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以下简称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双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中国公民)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外国公民)。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测要求  

  (一)直航  

  搭乘直飞商业航班赴华、不经第三地中转人员,须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我馆指定的检测机构(名单另发)完成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凭两项检测的阴性证明向我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转机  

  从塔吉克斯坦出发,经第三地中转乘机赴华人员,须进行两次双检测。  

  第一次检测在塔吉克斯坦进行,须于离开塔吉克斯坦航班登机前48小时内在我馆指定的检测机构完成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凭两项检测的阴性证明向我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第二次检测在中转地(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地)进行,须于中转登机前48小时内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指定或认可的检测机构完成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凭两项检测的阴性证明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中国公民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公民在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双阴性证明。经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执飞赴华直飞航班的航空公司将凭驻该航班起飞地的中国使领馆核发的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验放乘客。请注意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三、外国公民办理健康状况声明书  

  外国公民在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应立即将有效护照资料页、双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的扫描件,发送至使领馆指定电子邮箱。使领馆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随身携带。执飞赴华直飞航班的航空公司将凭驻该航班起飞地的中国使领馆核发的健康状况声明书验放乘客。请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四、重要提醒  

  (一)请拟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认真阅知本通知并严格遵照执行。如您无法及时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并获得检测阴性证明,登机前未能持有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说明您暂不符合乘机条件,需重新安排或调整行程。  

  )请谨慎选择中转路线。提前了解途经国家过境入境规定、签证政策和防疫要求。如过境中转地机场内不具备检测条件,请提前办妥签证,以便入境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避免在中转地无法入境或检测、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发生,造成在中转地乘机受阻、滞留等后果,增加感染风险。  

  )在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请第一时间按通知要求上传证明,以避免未留出足够审核时间,未获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影响行程。  

  注意:必须在登机前上传申请,我馆将不受理人员已登机出发后提出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的申请。  

  )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的有效期以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的采样日期为起算时间,并非证明出具日期,更不是申请日期、获发日期。  

  (五)驻华外交人员(含使团、领馆人员及家属)赴华均参照上述原则办理。  

  (六)请所有乘客务必严格遵守相关防疫法律法规,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证明。伪造检测证明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我馆将在严格落实以上措施的基础上,为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外人员竭力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