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赴华签证须采集指纹的通知

2017-08-31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驻塔吉克斯坦使馆将于2017年9月1日起,对包括塔吉克斯坦公民在内的全部申请中国签证的人员留存十指指纹,以下人员可予免采: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三)5年内在中国驻塔吉克斯坦使馆申办签证并采集过指纹的人员;  

  (四)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枚指纹均无法留存的人员。  

  留存指纹是中国顺应国际签证技术发展趋势,完善对申签人个人信息采集的一种技术手段,未提高申请中国签证的办理门槛。中方一向致力于提高中外人员往来的便利化水平,欢迎外国人来华并愿为此提供一切必要的签证便利。